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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通报】巴中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9-16 10:57来源: 巴中经开区作者:谢俊宇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节点”亦是“考点”,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巴中市原市食药监局副调研员兼原经开区食药分局局长熊召荣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或福利的问题。2016年、201712月,熊召荣安排经开区食药分局工作人员虚报下乡补助共计8060元,以生日补助等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其中熊召荣个人领取2060元。同时,熊召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6月,熊召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缴。

二、巴州区交通运输局正科级干部李春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李春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辛苦费等名义所送现金共计1.8万元。同时,李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3月,李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三、南江县赶场镇梁坪村党支部书记兼妇女主任张宗碧违规操办宴席的问题。20197月,张宗碧未按要求向组织报告,在赶场镇街道某饭店为其次子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4200元。20198月,张宗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

四、通江县至诚镇盘石村村主任吴开禹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2年至2017年,吴开禹在担任至诚镇盘石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期间,违规签字审批开支生活费、烟、酒等费用用于村社干部聚餐及接待或宴请,其中吴开禹个人参与聚餐及接待宴请的开支共计44343元。20198月,吴开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充分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空转,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契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约谈提醒等方式对本地本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持续保持高度警惕,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努力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