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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4年春节期间“九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0 19:44来源: 纪工委监察办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2024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正风肃纪工作的要求,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等;

二、严禁违规收受现金、名贵特产、快递礼盒、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和酒驾醉驾;

五、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得利用节日拜访、聚会,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八、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禁违反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漏岗。

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将对纠治“四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827-8651028

举报邮箱:bzjkqafdcz@126.com


中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巴中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监察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