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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九不准”廉洁提醒

发布日期:2023-09-28 23:10来源: 纪工委(监察办)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经开区广大党员干部:

身正邀明月,清廉庆佳节!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纠治“四风”树立新风,全面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巴中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温馨提醒您:

一、不准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搞小圈子、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

二、不准违规接受节日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三、不准借节假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四、不准在节日期间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五、不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及娱乐活动;

六、不准违规使用公车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和酒后驾车;

七、不准以节假日名义以各种形式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八、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铺张浪费;

九、不准违反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漏岗。

巴中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恭祝大家中秋、国庆节快乐,愿您健康平安、阖家幸福!

 

 

 

中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巴中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监察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