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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3-05-11 11:41来源: 巴中经开区作者:党政办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一、民政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的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协助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

3、落实区内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定期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检查区内五保和敬老院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扶助活动。

4、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查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

6、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7、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

8、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9、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指导、监督全区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业病人员工伤保险工作。

10、统筹拟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

    三、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1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保证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不断完善学校配套设施,改善办学条件。

1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系列活动,建立经开区文化站并选聘好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协助市文广新局做好文物普查的各项工作。

13、积极做好医院的管理、协调及监督工作,做好全年卫生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灭鼠、灭蟑、灭蚤活动,组织开展好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14、审核年度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生育二孩的初审,并组织检查、考核与评估;

15、协助市人口与计生局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伤残救助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

    四、安全生产

16、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17、抓好学校、职工及集体民工食堂的专项整治及办证工作。

五、信访维稳

18、受理来信,接待来访,为信访人提供信访咨询服务,受理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批示件、督办件。

19、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20、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街道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对影响较大的重点个案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进行协调、督办。

21、贯彻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22、承办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三农工作

23、负责组织有关水资源及防洪、防涝、水土保持、供水、排水、节水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

24、贯彻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农业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5、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2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27、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七、五创联动

28、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创联动”工作创建任务,细化目标任务,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上报创建情况。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27—865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