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督管理,明确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用地、设计、建设、验收等相关标准。管委会研究起草了《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并于2024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