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扶贫开发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巴财农〔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各街道办事处年度扶贫项目总体投资情况,现将1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和54万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共计180万元)安排到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上。具体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安排到巴中经开区兴文街道办事处2020年脱贫攻坚道路建设项目26万元;安排巴中经开区兴文街道办事处2020年脱贫攻坚水利建设项目40万元。
二是安排到巴中经开区时新街道办事处2020年脱贫攻坚道路建设项目27万元;安排到巴中经开区时新街道办事处2020年脱贫攻坚水利建设项目27万元。
三是安排到巴中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2020年脱贫攻坚水利建设项目60万元。
二、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02号)、《四川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川办发〔2018〕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特此公告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