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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部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和金融局
关于公开选聘区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20 16:34来源: 党建工作部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于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2011年扩区移位,幅员面积101平方公里,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万余人,是四川省重点培育的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产业园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园区、省级绿色发展范例城市。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巴新城公司”)经巴中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巴中经开区代管),于2012年11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4.24亿元,集团下辖3家二级子公司,集团现有职工31名。截至2022年9月总资产约233亿元,净资产约109亿元。2016年6月被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为“AA信用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交通、城市建设、公益设施建设投资;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咨询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广开视野选拔优秀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区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选聘区管国有企业领导职位2名。其中:秦巴新城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1名;秦巴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条件

董事长:

1.年龄在50岁以内,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董事长在同级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中选聘,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有 3 年以上党龄,符合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副总经理:

1.年龄在45岁以内,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副总经理在市内县(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副职中选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2月2日18:00

2.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个人承诺书及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所需材料发至邮箱:973380549@qq.com。本次2个职位同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因个人操作不当,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报名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个人承诺书》需打印并签字,并将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格式为JPEG、JPG、PNG、PDF均可,大小在200KB-3M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近期2寸电子版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二)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任资格。

(三)面试。以结构化的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研判,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对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开展体检,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含背景调查),并查阅个人档案、发布考察公告等。考察方式根据职位需要和人选实际合理确定。经选聘工作决策机构审议研究后,认为某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选聘工作决策机构审议研究后,认为某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选聘。

(七)聘前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任。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聘任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董事会按照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岗位续聘及退出的重要依据。聘任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市内国有企业人员参与竞聘的,个人须先行作出书面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或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求恢复原有身份,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聘任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薪、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构成。薪酬总水平与同行业、同规模、同职位、同业绩的市场人员薪酬价位对标。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选聘过程中,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工作决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递补事宜。

(二)本次选聘主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请广大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党建工作部:13330673689(苟老师)

巴中经开区财政和金融局:13684487412(陈老师)

(二)监督投诉电话:(0827)8651022

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党建工作部、巴中经开区财政和金融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巴中经开区公开选聘区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位表.xls

          2.巴中经开区公开选聘区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3.个人承诺书.docx

 


                       中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部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和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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