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社区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提高“安全第一”意识,8月11日,兴新社区开展“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24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深刻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要以法治精神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推动社区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