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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经开区首件存量房“带押过户”成功办理

发布日期:2024-07-01 15:01来源: 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近日,巴中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刘女士成功办理了首件存量房“带押过户”转移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以往抵押中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需要卖方先筹集资金向银行申请提前偿还贷款,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待抵押登记注销后,买卖双方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巴中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与金融机构、住建和税务部门深度协同,采用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即便房屋被抵押,也能实现“带押过户”。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激活二手房交易市场,保障在押房产依法转让。

下一步,巴中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创新深化惠民服务举措,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业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