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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2023-09-20 17:44 来源: 社会事务局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规定,申请人提出的诊所备案符合备案条件,提供的材料符合备案要求,我局同意予以备案,现将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开,请社会各界查询、监督。

一、申请人(单位)名称:巴中经济开发区开文诊所

二、主要负责人:安开文

三、医疗机构名称:开文诊所

四、执业地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办事处(文锦苑)中山路1号附68-69号

五、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所有制形式:私人

八、经营性质:营利性

九、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

对此项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巴中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书面反映,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受理电话:0827-8651086

联系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置信街18号社会事务局五楼503室

邮编:636000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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