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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管委会

2023-05-08 17:23 来源: 巴中经开区 作者:党政办

市委、市政府授权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管理辖区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除了个别部门由于法律赋予特殊管理和监督要求的事项外,其余市级部门的所有权力全部赋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行备案制、服务制;法律规定不能授权或委托办理的,由有关部门在经济开发区实行派驻制度或委派专人实行定时、统一办理;需要市级部门转报省级部门和省政府的文件和项目等,由市级部门进行转报。切实搞好统筹区域、统筹建设、统筹管理、统筹经营,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发展。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和部署,负责辖区内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务工作,履行对辖区内乡镇、社区的指导、领导职责;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按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和调配、人才招聘和培训事项。  

   (二)负责编制管理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其他各类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专家及有关方面评审后报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和“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房屋产权产籍和房屋交易市场的前期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业促进和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审核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理房屋产权证;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三)拟订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各项经济要素的培育工作,按照中央、省、市规定,制订与项目相关的各类指标,并根据指示进行综合评估;负责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四)负责管理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财力会计监督和评审,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五)负责组建、监管投资和融资平台,组织实施开发性项目的引进和监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招引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报征、整理、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公共公益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七)负责劳动、民政、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和农民等涉农工作。

   (八)对公安、工商、税务、综合执法、消防等市直部门的分支机构和派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在市级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置信街288号

    邮   编:6366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86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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