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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城商铺空间不足

信件编号: 20230811110910275 来信时间: 2023-08-11 11:09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程****
内容: 尊敬管委会领导,您好! 本人于2020年3月购买了巴中市经开区优筑·欧洲新城一期一标段项目13号楼7单元1层16号商铺,合同约定商铺层高5.1米,接房时间为2022年9月。接房时经实际测量发现该商铺存在以下问题:1、层高与合同约存在差异,实测约一半面积的商铺层高为4.7米,另一半面积层高为4.9米;2、商铺中间存在两道下翻梁,一道梁底距地面净高为3.6米,另一道梁底距地面净高为3.7米;3、梁下部布设了若干消防管线,消防管底距地面只有3.4米。购买该商铺时销售人员未说明存在以上状况,合同平面图中也无任何下翻梁和管线标注。原本计划要隔成两层使用,但目前可使用高度缩水1/3,严重影响使用空间。 通知接房至今本人积极联系该商铺地产方协调解决以上问题,但对方拒绝沟通协商,直接表示没办法处理解决,导致本人无法接房经营。购房所用房款是我们一家人东拼西凑的血汗钱,本想开个小店维持生计,没想到以上问题打破了一家人的梦想,实属无奈之举,特向领导汇报此事,望领导予以协调解决,维护经开区良好的营商环境。 敬盼回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3-08-22 15: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所反映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层高为5.1M,而实际上约一半层高为4.9米,一半层高为4.7米。经核实,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层高确为5.1M。而程先生所说的4.74.9米为室内净高,而非层高,通过查看规划文本及现场复核,与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与施工图一致。商铺内梁与地面高度不一致的情况,通过查看规划文本及现场复核,现状均符合规划文本和施工图纸。室内消防管道的问题,通过查看规划文本及现场复核,现状均符合规划文本和施工图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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