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派驻机构

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2023-05-11 16:41来源: 巴中经开区作者:党政办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工作职责:

(一)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配合地方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和市消防救援支队交办的相关任务。

联系电话:0827—558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