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派驻机构

审计分局

发布日期:2023-05-11 16:32来源: 巴中经开区作者:党政办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工作职责:

  1.负责对经开区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跟踪审

  2.负责对经开区管委会及所属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按规定程序负责对经开区管理的部门、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对经开区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经开区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经开区各项专项资金或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经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服务,授权对1000万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结(决)算审计;

  8.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安排,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9.办理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0.根据《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经开区审计分局有关审计业务方面的规章、制度。

   

  联系电话:0827—571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