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告

关于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6 15:01来源: 巴中经开区作者:程志鸿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19年度年度报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c.gsxt.gov.cn)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方式,也可以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咨询电话:0827-5281313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兴文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0827-5813315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时新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0827-2557315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咨询电话:0827-5280420

巴中经开区企业年报公示QQ群:197678151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报公示QQ群:163616990

特此公告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