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促进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开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经管委会审定,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布,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docx
附件2: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pdf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