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决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三家代理机构,负责巴中经开区园林绿化市场化第一包、第二包的养护管理采购代理服务,现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随机抽取活动。
一、项目业主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资金额度及来源
服务期为两年,两年约需资金约1088万元(第一包678万元、第二包410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018年来至少完成3个采购代理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3.省外企业需进行入川登记。
4.在巴州区或巴中经开区或恩阳区内有办公和开、评标场所。
5.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咨询工程师。
四、费用计取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均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含需求论证编制及评审费用)。
五:要求
1、中选通知书发放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求论证的编制,否则每延误一天扣除1000元代理费用。
2、采购人同意所编制的需求论证后3个工作日内需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否则每延误一天扣除2000元代理费用,直到代理费用扣完为止。
六、报名方式
1.凡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 2021年 3 月 30日至 2021年3月 31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巴中经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地址:巴中经济开发区中山路红栋街雅姿家居5楼518,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649070342。
七、中选单位的确定
1.抽取时间定于 2021 年 4月 1 日 9:30分,地点:四川巴中经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会议室。
2.凡报名的申请人在参与随机抽取活动时按照所报名包数,需每包缴纳2000元保证金(缴纳现金,申请人自行准备信封,将现金装入信封内),抽取结束后,当场退还未中选申请人缴纳的保证金,中选申请人将保证金通过公司账户转至我局财政账户。待完成代理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保证金(无息)。
3.申请人递交资料一份,资料需装订成册(胶装)并密封,内容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川登记证明、复印件)、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办公及开、评标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固定办公及开、评标场所的彩色照片)、项目负责人资格(提供咨询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资料等,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逾期到达、资料不齐及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资料将被拒绝。
4.从满足要求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两家为中选人(每包抽取1家),每个申请人可以同时报两个包,但一个申请人只能中选一个项目包(抽取序号为第一包、第二包),申请人对整个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应该当场提出,否则将对过后提出的任何异议不予受理。
5.中选人无特殊理由放弃中选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该公司五年内不得参与业主单位所有项目。
6、如申请人少于3家,本次抽取活动失败,将重新组织第二次随机抽取活动。
7、申请人需在递交的资料封面上标明所参加报名的包号(如同时报两包,可以只做一份资料,但封面需标明“第一包、第二包”,也可以各包号分开做资料)。
七、其他要求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按照给定格式填写(见附件),不得修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申请人资格不合格。
2.逾期到达、资料不齐及未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和签字盖章的资料将被拒绝。
本公告在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价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参与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
竞价单位: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项目名称)相关资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
竞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