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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明行为 创建文明单位
巴中经开区兴文街道办事处组织学习
《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2-06-29 14:58浏览:字体:[  ]背景颜色:

为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素养,6月28日上午,巴中经开区兴文街道办事处在大会议室召开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暨《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训会。

会上对文明单位创建的标准、目的的意义进行了讲解并对《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领学,对《条例》具体内容进行解读,教育引导辖区干部自觉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提高《条例》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群众的方式,利用ppt生动形象地进行了解读。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兴文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将努力争创区级文明单位在以后的工作、生活和出行中,加强自律,从自身做起,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做好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积极遵守各项文明规定,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做文明市民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真正使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兴文街道刘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