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法治意识,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养,争创区级文明单位,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兴文街道办事处中山社区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小组长、楼栋长、居民代表30余人学习《巴中市文明行为条例》。
会上,对该《条例》中倡导的文明行为、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及文明行为的保证制度和措施作了具体阐述,进一步深化辖区对《条例》的理解和对文明行为的认识,树立文明生活理念。要求各党员干部、小组长、楼栋长、居民代表要提高认识,自觉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做带头模范、自觉遵守文明行为,做好宣传员、监督员,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及文明行为。 (兴文街道中山社区喻作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