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1.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创业奖励(补贴)?
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享受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的条件、标准及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2015年1月1日以后,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经营场地的,可在下一个经营年度按上一个经营年度租金额的40%申请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应填写《巴中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项目简要概括、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上年度缴纳租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等。
3、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以享受哪些奖励(补贴)?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创办农业龙头企业补贴等。
4、享受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的条件、标准及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并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吸纳就业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单户申请享受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应填写《巴中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者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项目简要概括、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吸纳就业的劳动者工资发放表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按合同期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属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开办“网店”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按其它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